摘要:
记忆三毛
随意浏览了几个网页,才得知三毛竟然已经离开十七个年头了。十七年,如白驹过隙。
知道三毛和读三毛时已经是八十年代中期了。一旦开始读,就一发不可收拾,《哭泣的骆驼》《雨季不再来》《滚滚红尘》《梦里花落知多少》《哑奴》那些凄冷浪漫的故事一次次的打动着我又影响着我,书中那些感人至深的情节和细腻的情感一下就走进了我不曾设防的心灵,任由自己的思绪跟随她浪迹天涯,再不想回头。
喜欢三毛,喜欢她那恬恬淡淡的叙事风格。所有的叙述似乎都是那么云淡风轻,似乎一切都在不经意间发生,而这不经意却往往在读者心内引起石破天惊的效果。
喜欢三毛,喜欢她对生活的知足和乐观态度,沙漠中那样贫瘠的生活都没有影响到她的热情。喜欢她赤着脚丫去拾荒,然后很自在的盘腿坐在由捡来的旧轮胎改装成沙发上;喜欢她一口气包十几种馅的水饺,然后得意洋洋地站在一旁欣赏朋友们那些惊奇那些赞叹,然后自己偷偷的乐;喜欢她带一个大草帽,草帽上插一束香菜或者芹菜欢天喜地的在沙漠里举行一场自喻为盛大的婚礼;喜欢她面对金钱的态度:“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喜欢金钱,不是为个人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只是为了让许多事情变得更简单。
喜欢三毛,喜欢她宁愿做一个爱的传播者。喜欢她并不富有,却时常资助别人;喜欢她的文章里除了爱心以外,几乎从不涉及到邪恶,只让读者从中汲取对大自然、对人性的无限美好的享受。用她自己的话说:因为我真实的生活里接触的都是爱。
喜欢三毛,喜欢她与大胡子荷西那段传奇般的爱情。“下辈子还要做荷西的太太。当然来世不会再是今生的荷西、三毛了。可是没关系,我们懂”。仅三个字“我们懂”就让天底下所有的爱情失去了颜色!这是今生来世的一种承诺啊!荷西被死神带走了,爱情也被带走了,任凭走遍万水千山却再也寻不回来,三毛从此生活在对荷西的思念之中,几年的时间依然没有找到再活下去的理由,在一个清晨用一双丝袜结束了自己在滚滚红尘中的生命,到另一个地方寻找荷西去了。
毋庸置疑,三毛是美的。她的美就美在了她的文字和她流动精采的生活。她的人和文章似乎就是一扇窗,只需轻轻一推,那些美就尽收眼底了。三毛的离去,无疑也是完美的,只是一次优雅的转身,就留给世人一个永不消逝的背影。
“每一次的重生,便是一个新的人。这个新的人,装备比先前那个软壳子好,忍受痛苦的力量会更大”。这是三毛自己说的。听说生命的轮回是二十年。现在已经过去十七年了,三年以后,三毛该在世界的哪个角落等候我们?